第七十一章 赶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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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
春天的路还是难走,即便是狗的脚掌比较大,可姚远走在山野小路上却依然还是深一脚浅一脚的,必须全力保持平衡才能保证自己不摔倒。
与其说这是「路」,还不如说是「勉强可以通过的斜坡」。
再次赶走围绕着自己飞来的蚊虫后,小杨戬一脸的不合时宜。
「哮天犬,我不想走了...我们就不能飞吗?」
「最好不要。」姚远头也不回,「天上可没有办法分辨草药和食物...而且你是不是忘了我们现在的身份?」
在「天罡三十六变」中,除了已经有基础的五行遁法以及当下急需的化形之术外,杨戬最先试图学会的就是腾云驾雾。
虽然因为还没成仙的关系,她的身体还是太重,没法上天太高,但食髓知味的她已经喜欢上了坐在葫芦上飞行的感觉,哪怕速度慢得比牛车也快不了多少。
正所谓由俭入奢易,从奢入俭难,杨戬现在已经不太喜欢在地上走的感觉了,就好像刚买了新车的人去超市买包口香糖都要开车去一样。
杨戬盯着自己刚从泥巴里拔出来的麻鞋,心痛万分:「可是...就算这个样子找到了荆蛮,我的鞋子也烂掉了。」
「烂掉就烂掉。」姚远毫不在意,「这里的人都穿草鞋,你穿麻鞋马上就会暴露的。」
「哼...我可以幻化外形啊!」杨戬不服气,「给他们看草鞋的样子不就好了?」
大狗子露出了揶揄的表情,像是在嘲笑她笨。
小姑娘一看那个表情就怒了——相处了这么久后,她甚至不用姚远说话,看狗子脸上的表情就知道他要说什么。
「怎么啦?!」她一把搂住了狗脖子,熟练地搓起了狗子的脸,「瞧不起我的幻形是不是?」
尽管被搓得全身发麻,但姚远还是抬起前爪,指向了她的脚印。
杨戬看了一眼自己在泥地上留下的脚印,只得悻悻地停下了手。
麻鞋布底所留下来的脚印终归是和草鞋的大不相同,除非杨戬每走一步都要给自己的脚印施个幻术,否则走几步就会露馅。
如果他们是在后世的儒家文明圈,那么一身白袍、头戴三山帽,脚穿麻鞋,再背一把桃木剑,那就是典型的「仙气飘飘」。
但在荆蛮这里,巫医都是头顶动物形状的帽子、掌蒙熊皮、长衣博袖、玄衣朱裳、执戈扬盾的。如果你不这么穿,那你就不符合荆蛮人的审美,也就是「法力不够」,大家都不相信你。
入乡随俗的重要性,相信那些在大城市里进修过、然后又回家乡创业的人最为了解。
他们以为学了大城市里「简约风」、「瑞丽风格」和「留白」之后,回到二三线城市开照相馆、服装店、咖啡店就能形成降维打击。
但奈何小地方人就是喜欢大红大绿,就是喜欢金碧辉煌,就是喜欢货物堆得琳琅满目,你大城市来的那一套在咱这都不好使。….
于是照相馆只得租来了红色的法拉利,服装店空出的地方摆起了义乌杂货,咖啡馆也懂得了要往杯子里多放糖的「奥义」。
同样的,想在荆蛮人这里混得开,你就得来点巫傩范儿。要么穿草鞋,要么光脚不穿鞋,表情越凶狠越好,气质越神秘、越恐怖,你的法力就越显得高深。
看杨戬一副不想走了的架势,姚远只得运起鼻子嗅了嗅。
「啊,那边不到半里路有山茶花!」他指向了一个方向。
闻言,杨戬瞬间变得精神十足。
「山茶花!」
她兴冲冲地拔起了几根草茎,熟练地将空心的两根挑了出来,然后冲向了姚远指向的方向,甚至还动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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