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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德阳耕作、江油练兵!(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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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当天下午,刘谌就召集了两方人马,宣告了周全、王普罪行。

    同时还有数位都伯被降,有些直接落为乡兵,有些罪行较大的便罚为刑徒!

    果然,周全的恶行一被通告,群情汹涌。

    「杀了他!」

    「大王,让某来杀了这畜生!」

    「...」

    于是在众目睽睽之下,刘谌明正典刑,直接处斩了周全,同时打了相关人员三十军棍。

    此事之后,军中士兵训练愈发的刻苦,不过刘谌也愈发的觉得法律教育的重要性,于是他下令。

    「乡中有不决的诉讼、案件,可于军中审理!」

    此命令一下,刘谌帐中立刻堆了数十件案子。

    刘谌便命李毅、杜烈在大庭广众之下判起了案件

    「德阳乡中,有陈氏不贤,失手打死丈夫,其继子得知父亲被杀,怒而杀陈氏!」

    刘谌看着军中将官和蒙学子弟,便问道

    「该如何判?」

    将士们多是犹豫不决,因为按照孝道来说,杀母可是大罪,可继母却又杀了父亲,为父报仇似乎也没问题。

    这时,人群中有个叫杨虎的少年发话了

    「今继母无状,手杀其父。下手之日,母恩绝矣。宜与杀人同,不宜以大逆论!」

    「不过犯人如此行径,始终不对,应先制其继母,报于官府,等官府判死刑」

    「犯人死罪可免,却因鲁莽,活罪难逃,宜受徒刑!」

    「善,杨虎所言不差!」

    刘谌甚是惊讶,因为他说的判词便是「汉武明经」的案例!

    汉景帝时,便有防年因继母杀父,而后杀继母的故事,当时议罪当诛,景帝有些犹豫,便问时十年十二的汉武帝,武帝的判词便如同杨虎所说「宜与杀人同,不宜以大逆论」

    而该案作为典型,在明代时又进行了补充完善「若比父母为人杀而子孙擅杀行凶人者,杖六十」

    直接杀继母毕竟不对,便对杀人者进行杖责教育,也和杨虎所判相同。

    实际在此之前,刘谌已经和李毅、杜烈等人定了判词,如今拿来宣讲,只是为了让大家学习律法更加透彻。

    一案终了,李毅继续说道

    「大康乡有一大户何定,其女与婿不贤,何定病困,便遗书令财归女及婿,并遗一剑归儿。其儿便告发其姐,云遗书乃二人逼迫其父所作!」

    这时军士中的贺猛突然发话

    「此事与故司空何武断的案子相似,应乃悉夺财还子!」

    不错,此事和「司空省书」相似,大户的女儿、女婿贪鄙,大户怕如果把财产给儿子,会给儿子带来杀身之祸,便留了一把剑给他,就是想让儿子明白以剑申冤。

    刘谌为大家说完「司空省书」的故事后,又补充说道

    「具体判决,还需走访乡里,探知其姐、姐夫是否真的不贤不孝!」

    接下来第三个案子就难到众人了

    「刘氏夫被火烧死,其口中无灰,夫之亲疑之,诣官告妻,言实为妻所杀!」

    见众人没有能说到点子上的,刘谌刚想说,王三桥却举手了

    「大王,其夫口中无灰,应是死后被烧!」

    见王三桥居然说到了关键,刘谌十分欣慰

    「不错,三桥说对了!」

    接着便给众人讲起了原因

    「孤曾听过吴国的一则故事,与今之事相似,如今便讲与众人听」

    「吴国张举为句章令,亦是碰到了同样的案件。举遂取猪二口,一杀一活,积薪烧之,杀者口中无灰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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