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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一章:征服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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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甚至许多歌迷激动得颤抖。

    烈焰出现,代表着张钧一定会登台。而作为当今华夏音乐扛鼎人,当红天王歌手。张钧已经多久没有在公众场合登台演唱了?

    太久!太久!

    正因为如此,歌迷们见到「烈焰」出动,才几乎陷入疯狂。

    「天哪,真的是‘烈焰"乐队!」

    「而且是装备齐全的团队!太罕见了!」

    「钧哥要登台演唱了?」

    「绝对是的,不然‘烈焰"不会去魔都。」

    「可最近根本没有张钧唱摇滚的消息啊?」

    「是不是假消息?」

    「……」

    众说纷纭。

    不过很快,许多人变得一脸迷茫,因为张钧的经纪公司表示,最近张钧并没有登台唱摇滚的打算,可「烈焰」乐队为何去魔都?而且还装备齐全,包机前往?

    「绝对有大事情。」

    「必须的!」

    「别相信经纪公司那张破嘴。」

    「兄弟们,去魔都蹲点啊!」

    「……」

    对于网上的热议,林轩并没有关注,下左右,在番茄台的12号排练室,他看到了远道而来的「烈焰」乐队。

    身上自然散发出来的气势,远不是番茄台的乐队能够比拟的。

    这就是华夏顶级的乐队,只是站在那里,都让人心中震荡。

    张钧一一介绍着来人。

    林轩则认真听着,虽然全都是音乐圈里的大佬,但他还真不认识对方。

    第一个:老猫,是为首的长发男子,穿着一件亮棕色的衣服,为主音吉他。

    第二个:天火,穿着黑色的T恤,浑身肌肉爆发,短头发竖起,看起来强劲有力,为节奏吉他。

    第三个:零点,一头银色头发极为耀眼,嘴角有着不羁的笑容,为贝斯手。

    第四个:锁王,黝黑的皮肤,令人窒息的肌肉线条比天火还夸张,为鼓手。

    :浮生,唯一一个长得斯斯文文的男子,笑容温和,为键盘手。

    介绍完毕后。

    老猫饶有兴趣盯着林轩:「钧哥,这小子就是你让我们来伴奏的主角?不说我们不给钧哥你面子啊。我们虽然因为你一个电话赶了过来,但若是他的歌不行,我们该回去还得回去。」

    张钧直接一巴掌拍在老猫的肩膀上:「你什么时候也怀疑起我的话了?」

    零点嘴角勾起邪邪的笑容:「钧哥,不是我们不信任你,实在是这小子太年轻了点。摇滚,可不是他们这个年纪能玩得转的,他真的能行?」

    林轩没有开口。

    在这帮大佬面前,他还是乖乖保持沉默的好。

    至于这几人怀疑他的话,他更没有在意。

    一切,以歌说话!

    张钧早知道几个兄弟的性格,他微微笑道:「林轩可不是第一次碰摇滚,上次他便唱过一首《追梦赤子心》,只不过没有乐队支持,少了许多感觉。所以这次我才让你们过来。废话少说,你们先看歌谱,行不行,一看便知。」

    「好!」

    「歌谱呢?」

    「对,先看看。」

    「……」

    大家全都点头,拿着歌谱便认真看了起来。

    当进入工作状态后,几人脸上轻佻的笑容一扫而光,而是变得无比严肃。

    很快,十多分钟过去。

    老猫第一个抬头,此刻他的眼神变得复杂,再次打量了林轩好几遍才开口道:「林轩,这首歌……真的是你自己创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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