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十章不三到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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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扮男装的「二哥」叫诗雨,擅使一把长枪。
秀气书生叫林超,不知擅长什么兵器,虽然极少出手打架,水南派大哥宋健对他却格外倚重,原因无他,擅长经商。
诗雨怔怔的看向伍槑方向,环视一周道:「我们接到信息便施展轻功赶来了,大队人马随后就到,只是不知到底是什么纠纷?为什么区区几十的人数,却要我们如此大动干戈?」
林超笑道:「大哥!打架就是打钱,数千的手下那怕只是调度一下,那也是上百两银子的花销啊,对面就这么点人也必要烧这么多钱嘛?」
谢明远狠狠的说道:「他们杀了我儿子。」
诗雨笑道:「你这么喜欢女人,不如再生一个吧,反正你那个儿子也不咋的。」
谢明远怒道:「诗雨!你这是兄弟应该说的话吗?不要以为武功高强就能骑到我头上。」
诗雨道:「还好我武功比你高,不然就是你骑到我身上了,想想就恶心。什么话该说,什么话不该说我不知道,可你也得知道什么事该做,什么事不该做,你知道水南派给你们父子俩擦过多少次屁股吗?怕是这次不是擦屁股的事了,而是切痔疮了。」说罢目不转睛的看着常乐。
宋健道:「好了,都别说了,都是自家兄弟。」其实每个帮派都有那么一两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,却极能讨老大欢心的人,我们将这种类型称之为心腹,而谢明远无疑就是宋健的心腹了。
诗雨功夫了得,桀骜不驯。
林超经营有道,自有主见。
唯有谢明远能力平平还一身毛病,他只有效忠宋健才能活的滋润,也只有他可以让宋健心里滋润。
宋健侃侃而谈道:「江湖不是一个讲对错的地方,也不是一个只关心利益的地方,江湖只有三种人:自己人,别人,还有敌人。若今日他们杀的是水北派,不管杀了多少人,其实都与我们无关,因为无论孰是孰非对我们来说都是别人。而这次不同,别人杀的是我们水南派,杀的是老四的儿子,老四的儿子是好是坏我们先不提,可他是自己人这事是毋庸置疑的,别人杀了我们自己人,自然就成了我们敌人。如果我们不替自己人讨回公道,那下面的人心就散了,别人会以为只要站住理就可以杀我们的人,那今后我们得死多少人,损失多少生意,少赚多少钱?再说了我们死的还不止一个谢安,还是几十个手下呢。所以敌人必须杀,那怕为此我们会再死很多人,也得做。」
常乐拍手笑道:「能做老大的人还真不是泛泛之辈,这话说的连我自己都觉得自己该死了。」说着捡起脚下的菜刀,叫道:「报上名来吧,我不杀无名之辈。」
「宋健!」
「诗雨!」
「林超!」
「谢明远!」
常乐抱了抱拳,说道:「常乐!请了!」
最先动手的却武功最低的谢明远,别看他人不咋样,可那剑在他手中真的是像活了一样,灵动活泼,轻盈流转。
常乐的应敌之策倒是直截了当,就是厨房里拍蒜的本事,一拍一个准,一拍一个准。
常乐笑道:「实不相瞒!我这人除了活的久,唯一能拿的出手的手艺就是下厨了。你这剑法是好,可是没什么威力,我用这招‘拍蒜刀"就能轻松解决。」说着刀背一拍,欺身向前,又是一掌打在谢明远身上。
宋健的陌刀破空而至,宋健的刀法大开大合,看上去破绽百出,却是大力补拙,让人不敢掉以轻心。
开什么玩笑,那可是陌刀,那可是陌刀功法,你看到破绽是不假,可你用刀挡不住他的去势、抓住他的漏洞有何用,他的陌刀还不是将你劈了?
常乐步法飘忽,避实击虚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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