精华书阁 > 网购买到假货,反手加购一百万! > 第314章 我儿子才十六岁,他还是个孩子啊(9K字大章)在线阅读

投推荐票 > 本页设置 > 手机阅读

第314章 我儿子才十六岁,他还是个孩子啊(9K字大章)

精华书阁 www.jhsssd.com,最快更新网购买到假货,反手加购一百万!最新章节!

怎么随随便便就把人放了,赶紧抓起来啊!」

    赵行澹澹的说道:「我们反复查看过监控和各个角度的执法记录仪录像,可以确定方宇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要件。」

    「不是,你怎么也帮他们说话!?」

    吴莉莉满脸的气愤和难以置信,感觉全世界都在跟自己作对。

    「那个人不是没事吗,他那伤口那么小,随便包扎一下就好了啊,我儿子可是才十六岁,他才十六岁啊,而且还断了一根肋骨……」

    赵行皱眉道:「你儿子的伤势,以及他的年龄,与正当防卫的判定没有任何关系。」

    正当防卫,是一个法律概念。

    刑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,为了使国家、公共利益、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、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,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,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,属于正当防卫,不负刑事责任。

    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歼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

    ….

    正当防卫判定条件非常苛刻,要成立正当防卫,需要满足六个条件。

    第一,起因条件。

    正当防卫的前提是存在不法侵害。

    而这个不法侵害既包括侵犯生命、健康权利的行为,也包括侵犯人身自由、公私财产等权利的行为;

    既包括犯罪行为,也包括违法行为。

    在本桉件中,显然是存在不法侵害的,侵犯的是方健的生命健康权。

    第二,时间条件。

    正当防卫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。

    对于不法侵害已经形成现实、紧迫危险的,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开始;

    对于不法侵害虽然暂时中断或者被暂时制止,但不法侵害人仍有继续实施侵害的现实可能性的,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仍在进行。

    但如果不法侵害人确已失去侵害能力或者确已放弃侵害的,应当认定为不法侵害已经结束,如果这种情况下,对不法侵害人进行攻击导致其受伤或死亡,那就是防卫过当。

    最典型的反面例子就是陈宗师的大弟子,见义勇为之后还追杀犯罪分子,结果被认定为防卫过当,成为了门派之耻……

    本桉中,方宇对郝强出手的时候,后者正在进行持刀捅人这一不法侵害行为,方宇这时候出手,显然符合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。

    其实,这个时间条件也是正当防卫最让人诟病之处。

    因为这个条件规定了,你必须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进行反击,才能被判定为正当防卫。

    举个例子。

    张三和李四是仇人,有一天李四独自走在路上,看到张三持刀向自己走来,最厉害喊着我砍死你,这个时候李四出于自保,抢先出手砍死了张三,这不是正当防卫。

    如果张三捅了李四一刀,转身就走,明显已经放弃捅第二刀,李四追上去砍了张三,这也不是正当防卫。

    只有当张三做出攻击动作,并且明确威胁到李四的生命健康,在这种情况下李四的反击才可能被认定为正当防卫。

    但现实不是武侠小说。

    别人出刀了,正常人不可能像武林高手那样,一个闪转腾挪避开,然后还能反制对手。

    通常在这种情况下,李四要么是出于自保急着出手,要么是中了一刀失去反抗能力。

    前者那是故意伤害,得进监狱。

    后者那是伤害桉被害人,得进医院。

    如果命不好的话,还可能进小盒子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紧急通知:精华书阁启用新地址-www.jhsssd.com,请重新收藏书签!
为您提供大神北域狂生的《网购买到假货,反手加购一百万!》最快更新,为了您下次还能查看到本书的最快更新,请务必保存好书签!

第314章 我儿子才十六岁,他还是个孩子啊(9K字大章)免费阅读.https://www.jhsssd.com

『章节有误?登录后点此报错~我们会尽快处理』
温馨提示:方向键左右(← →)前后翻页,上下(↑ ↓)上下滚用, 回车键: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