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06章 一纸诉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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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赵匡胤无奈地说:「丈夫殴打妻子,其实并不是一件值得称颂的事情,可朝廷如何能约束世间男子都尊重妻子呢?」

    夫为妻纲,丈夫对妻子有着很大的支配权,即使是朝廷,也不可能修改法律条文,禁止丈夫殴打妻子。

    其实部分朝代对于丈夫殴打妻子,是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的,但需要有一定的门槛,比如妻子的受伤情况,只有达到了某种程度,才可以判刑。

    即使真的判刑,也只是处以耐刑,即剃光胡须和头发,不可能伤筋动骨。可妻子若是殴打丈夫,那罪名就会比丈夫殴打妻子更严重,刑罚也会更严苛。

    刘彻不屑地说:「张汝舟不过欺软怕硬罢了!他怎么不打自己的上司?富人那么多,他怎么不去抢,偏偏抢女人?」

    皇宫里头钱最多,也不见张汝舟打它的主意,之所以敢殴打李清照,不过是因为她是女子,无论是在法律还是个人上,都无法与张汝舟对抗。

    李格非悲观地说:「女子想要离婚,哪里是这么简单的?不仅无法主动和离,还要被判处两年拘禁,那里是什么容易的事情?」

    他叹了口气,还是道:「只盼她能够得偿所愿吧!」

    苏轼对李清照很是同情,可他也知道女子主动离婚会很难,但也只是说:「试试吧,总比挨打强啊!」

    【李清照想要离开张汝舟,实在是一个明智的选择,既然所嫁非人,那便抽身离去,这才是女子面对丈夫侵害的最好办法。只不过,李清照想要离婚,并不是那么容易的,宋代的妇女想要离婚,将会面临种种阻碍,宋朝男子如果想要休妻,虽然有种种条件,但并不是不能达成,但宋朝的女子想要离婚,却是难上加难。有时候在现代,男女想要离婚也不是这么简单的,可能要进行很久的拉扯,更不用说古代处于弱势地位的女子。宋朝法律有相关规定,女子如果想要主动离婚,那么会被判为期两年的拘禁,即使受到惩罚,相关人士也未必会同意李清照离婚的请求,除非男方犯了罪。】

    【因此,李清照想要以遭受丈夫欺辱为理由与张汝舟离异,显然是不可能的。有句话大致是这么说的,婚姻如同女人的第二次投胎,这句话放在李清照身上再合适不过,闺阁时期,李清照是才华横溢的官家小姐,嫁给赵明诚以后,她是书香门第的夫人,结果嫁给张汝舟,就成了被丈夫殴打的苦命女人,更让人痛苦的是,她很难离婚。】

    李世民犹疑地说:「女子主动提出离婚,反倒要受到处罚?这就有些没道理了。」

    既然女子所嫁非人,为何不能离婚呢?

    李治含笑道:「我大唐女子离婚,可不需要经受牢狱之灾。」

    《唐律疏义》中记载:「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,不坐」,如果妻子婚后与丈夫不和,便可以离婚,也不会受到处罚。

    平心而论,这比宋朝的规定好上不少。

    武则天道:「宋朝律法确实苛刻了,女子离婚,为何要被处罚?」

    难道要李清照被张汝舟活活打死,才能摆脱这一切么?那这何其不公!

    李格非捶胸顿足:「我的女儿,我何尝舍得对她动手,竟让张汝舟这么一个无耻之徒欺辱!」

    他气得不行,若他能够活到那个时候,说不定还可以为女儿奔走。

    【不过,有些事无法直接达到目的,还可以灵活一些,譬如李清照无法直接离婚,但她可以用迂回的办法——状告张汝舟犯罪。如果想要控诉某个人违法乱纪,并让其得到惩罚,并不是一张嘴就可以做到的,李清照敢这么做,是因为张汝舟确实有问题,李清照控告张汝舟的罪名为「妄增举数入官」,这是什么意思呢?宋朝有一个特殊的规定,如果有人屡考不中,又到了特定的年龄,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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