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邂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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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实每天早上在上班前一个半小时我总会醒来的,但睡觉之前还是把闹钟的时间调好。怕自己醒不来,虽然这样的事从没有发生过。(因为真的是很疲倦的时候闹钟根本就没有作用)慢慢的时间造就了我的一种习惯!就像抽烟只选择「阿诗玛」,啤酒只喝「山城」一个道理,其实都不是很名贵或者很有价值的东西,但就是习惯的接受和喜欢!
这一生不知道习惯了多少东西,有好的还有坏的。一天一天都伴随着我的人生走下去。那一天下雨了,走出写字楼的时候,依旧习惯的把伞「遗忘」在Office里。告别了一个个同事,提着不算轻的公文包,与满街的红红绿绿急步的人相比,我可能就算是一个十足的疯子了,看似悠闲的散步,平日里喜欢急走的我反倒没有惯有的那样快行走,这也许是另一种习惯。我喜欢热闹可在雨里的这份清净却是我很惬意的享受,看来人的双面个性真的是不假。
走在大街的边沿,那是因为习惯去接受一种看似危险的感觉,或许用「刺激」这样的字眼比较合适。当车辆呼啸着从身边驰过,带动的气流在短暂的时间里有一种窒息般的感觉,似乎在那一刻除了生命的挣扎之外脑子里什么都不会有。而且经常还会有车莫名其妙的就停在身边,可我却并不是要乘车的,也不知道浪费了多少司机「孔雀」般的期望。今天也是一样的,一辆中巴车又停在我身前不远,一路飞奔带来的泥水,溅了我一腿。虽然体验那种短暂的窒息是一种生命的享受,可我还不想被泥水沾到身上,变作一个并不好看的大花猫。这该死的车,下雨天还开这么快。我正准备开骂呢,可今天看来不单是被车欺压了一次还换我「孔雀」了一番。车门打开没听见售票的叫站,却下来一位女孩。正好站在我面前,手里拿着一个提袋。哎~~~~不过也难怪,下这雨谁也不想在雨里多走,车方便的时候,当然就是没有警察在的地方有乘客下就停车咯,这是因为像我这样的疯子并不算很多。张开的嘴在半路就停住了,因为我的视线正好对着打开的车门,一个满头长发的女孩出现在我面前,白嫩的皮肤就是在这雨天里也有诱人的光彩,月亮一样的眼睛闪着迷人的诱惑。想想也算了,看在美女发份上不计较这个了。刚退后一步让到一边,就上演了一出悲情戏剧,女孩或许也是没有注意到脚下的积水,一只脚刚落地的时候,顺着公路边流淌的雨水已经没上了鞋面,身体想要闪开,可脚的反应却慢了一步,整个人斜斜的倒了下去,手中的提袋飞向身后,而那中巴车也在这时候启动开走,提袋里的东西落在了公路上。
我那张没有合上的嘴,从准备开骂到惊讶美艳的出现再转到了忍俊不住的笑。一瞬间的表情足以拿下「奥斯卡」最快的表情丰富奖。谁叫这些有些姿色的女子眼睛总是向上看的呢,我们这些平常的人总是先看脚下的。活该!像我等之流的人是绝对不在此等女子眼中的,今天却在我面前趴下了。呵呵,阿Q精神真是得到发扬得光光大大!原来这样的感觉也很不错,妙妙妙!
如果我不拒绝同事的邀请,如果我像往常一样的在Office里呆到晚一点,生命中还是一样的享受着雨的清凉和寂静,还是一个人独自的走着。可今天偏就准时下了班;偏就不想在Office里呆了;偏就遇到了这样一出悲情「演出」;偏就在我面前倒下这样一个美丽女孩;偏就这时候街上所有的人都不在意还在下雨,眼睛全看到这里;偏我这人脸皮天生就不怎么厚实;偏我就这样站着在看,别人在看着我和我脚下这女孩;偏……算了自认倒霉!于是假猩猩的蹲下问:「没事吧!要不要帮忙?」
我巴不得她「白」我一眼,那样我就好名正言顺的离开了。可天下就有这样的不顺心,平时不想看到女孩白眼球的时候被「白」了不少,今天想看到那可恶的白眼球的时候偏就看到的是求助的眼神,(本章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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